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海兴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,东临渤海,南接齐鲁,北望京津,与黄骅大港相接,总面积960平方公里,人口22万,海岸线18公里,耕地面积45万亩,盐田面积90万公亩,盐碱地40万亩,滩涂50万亩,辖区内11.7平方公里纳入黄骅港开发区,地势平坦,气候宜人,开发潜力巨大,连接港口与腹地的正港公路、纵贯渤海之滨的海防公路、连接山东与京津的黄辛公路在境内交汇,即将开通的津汕高速公路,交通快捷便利。不锈钢餐具、鱼子渔粉、丰年虫卵等特色产业享有盛誉。海兴人民以勤俭、淳朴、热情而著称。在十六大精神指引下,新一届县委、县政府确定了开放兴县战略,努力做强做大沿海临港大开放、滩涂资源大开发、工业总量大提升、特色种养大发展、优势产业大扩张五篇大文章,全力打造绿色海兴、诚信海兴、活力海兴、高效海兴,将以最佳的环境、最好的服务、最优的政策、最低的成本竭诚欢迎国内外客商前来投资兴业,共谋发展。